身为招投标办公室主任,不是为工程建设把关,而是利用手中权力大肆敛财——不仅金钱来者不拒,还收受他人送的1套金碗筷勺作为“吉祥三宝”用来压箱底儿。未成想,这金钱金碗砸了自己的“铁饭碗”。经湖北巴东县检察院侦查并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该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高云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37.5万元和金碗筷勺1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查,2010年7月至2015年2月,高云在担任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其所负责的重点项目招投标等工作中,非法收受他人送给的现金共计37.5万元及价值港币4.13万元的金碗筷勺1套,为其谋取利益。

尝到甜头 贪欲洞开

2013年,工程建筑承包商陈某请高云在巴东县平阳坝河平阳坝集镇段治理工程第一标段招标时,对其所借用的公司资质提供帮助。在高云的运作下,陈某借用的有资质的建设公司顺利中标。为感谢高云“帮忙”,陈某送给高云现金4万元。

一次“帮忙”获得了几乎相当自己一年工资收入的“外快”,高云尝到了甜头,他的私欲之门也由此打开,他开始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收受贿赂。

此后不久,高云又帮助陈某利用所借他人公司资质,在溪丘湾防洪沟治理项目工程招标中顺利中标,陈某则“知恩图报”,送给高云“感谢费”3万元。

2014年,在高云的支持和帮助下,陈某借用他人建设公司的资质顺利中标巴东县平阳坝河溪丘湾段治理二期第二标段工程项目。为感谢高云“帮忙”,陈某先后两次送给高云现金10万元。

同年,在巴东县2013年公租房建设项目(巴一中)和巴东县第二高级中综合楼项目工程招投标中,高云事前将未公布的招投标信息通报给陈某,并在签订合同时给予提醒和帮助。陈某为感谢高云的“真心”帮助,先后两次送给高云现金5万元。

另查明,陈某每次给高云送钱时,都搭配有2条钻石芙蓉王牌香烟。

欲壑难填 变法敛财

2013年至2014年间,高云充分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制约工程老板们攫取项目工程。在此期间,逢年过节、婚丧嫁娶或打麻将,都要打电话邀请老板们“过来玩”。

陈某为了与高云“搞好关系,加深感情”,在2013年至2014年间,先后以拜年的名义和趁其打麻将之机,五次送给高云现金4.5万元。

2014年春节前,高云将巴东县平阳坝河溪丘湾段治理二期工程招投标信息,电话透露给建筑承包商谭某。为节后顺利“拿下”该工程,谭某挖空心思,投其所好,花4.13万元港币购买一套金碗筷勺(名曰“吉祥三宝”),作为拜年礼物送给了高云。

春节过后,平阳坝河溪丘湾段治理二期工程招投标如期进行。谭某请高云在招投标时,对其所借用资质的公司提供帮助,将其参与串通投标的公司名称告诉高云、并送给高云现金5万元和2条木盒大中华香烟。经高云运作,谭某顺利中标该工程第一标段。

另查明,2012年至2014年间,高云借婚丧嫁娶、逢年过节或打麻将之机,共收受陈某祝等六名大小“包工头” 送的现金6万元。

贪婪惹祸 追悔莫及

据了解,经高云运作,陈某等“皮包公司”建筑老板中标承建的大部分工程都建成了豆腐渣工程,以巴东县溪丘湾乡平阳坝河堤治理工程最为典型。

据了解,平阳坝河堤修建于上世纪70年代,近年来河道淤积,堤坝坍塌严重,被列入全国中小河流治理计划。据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完工后,可有效保护平阳河沿岸7200亩农田和1.15万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作为解决当地水患的重要民生项目,在建成不到两个月后的2014年8月就被一场大雨引发的洪水冲垮了。“我们老百姓期盼已久的河堤,在大雨面前竟然成了烂棉条。当时洪水一来,河堤全都被冲垮了,太吓人了,感觉很害怕!”居住在河堤内的石碾村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向某曾对办案人员如是说。

高云从一名工作在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沦为阶下囚的事实,给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他的家也失去了支撑,快80岁的老母亲每日以泪洗面……一切皆因贪婪惹祸,高云追悔莫及。他在悔过书中写道:“我没能经得住金钱的诱惑,严重违纪违法,现在将面临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几十年铸就的人生辉煌,就象那些包工头送给我的钻石芙蓉王、木盒大中华(香烟)一样——弹指间灰飞烟灭……每念及此,我都痛心疾首!”

2016年11月17日,巴东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高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高云在案发后,主动到办案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全部犯罪事实,应当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高云归案后真诚悔罪,积极退清全部赃款赃物,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情节,一审法院依法对高云作出前述判决。